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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首市实验学校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
作者:孙景海   
2017-03-29 15:42

界首市实验学校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制度

(试行)
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,全体教师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,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,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,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。比如月考、集会、升旗仪式、体育活动等,都要向学校安全办提交安全预案。安全预案重点涉及楼梯口、厕所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,都要有安全员看护。

二、学生上下学必须从自己教室所在教学楼的楼梯上下学,不准跨楼层。针对上下楼梯学校有以下要求:

1.课间休息或放学不抢行下楼;必须有老师看护学生上下楼,学生上、下楼梯不能超过两排。

2.上、下楼梯要严格按照学校对各班规定的楼梯行走;做到靠右、慢行、礼让、不拥挤;

3.上、下楼梯时,不系鞋带、不捡掉在地上的物品、不攀肩而行、不高声喧哗、不搞恶作剧(尖叫、乱喊、开玩笑、打闹、三两打肩而行)、不快跑乱窜;

4.要避免人员高峰期(上课、下课、放学、集合),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上下楼;

5.做到“集体上时切勿下、集体下时切勿上”尤其是手上持有重物、身体有病或伤更应注意。

三、初中部学生不准从3层连廊到13号教学楼,否则按违纪处理,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。

四、下雨天或恶劣天气时。如果雨下得很大,各班要听从学校统一指挥。后勤人员要及时到一、二、三年级所在楼层看护。门卫切实负起责任,不准家长进入校园接孩子。谁放入家长进校园,追究谁的责任。教师要护送学生排好队,走到指定地点方可散队。无家长接的学生送到门岗,做好交接方可离开。

五、楼层值班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,按时值班,做好交接记录,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。班主任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,定期召开安全主题班会,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

以上制度,从即日起开始执行。

 

界首市实验学校

2017/3/27